公告︱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平安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四川省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如下: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延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达到考试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沛、秩序良好。经现场丈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加入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达到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依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3月21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本地疫情防控部分规定执行。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达到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加入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试考点、加入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连结平安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放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述说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放置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迟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措置。
8. 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有关市(州)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本地疫情防控事项并在网上发布了公告,加入相应市(州)考试的考生须一并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2021年3月3日
来源:四川省人事考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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