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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某建设项目发生员工聚集性感染新冠肺炎事件,4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东莞市住建委发布疫情感染案例警示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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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8 07: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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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东莞市沙田首例确诊患者徐某,发病后未及时述说,致使3名工友确诊,因涉嫌防害沾染病防治罪被立案查询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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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建局发出通知

关于深刻吸取聚集性感染事件教训切实扎牢住建抗疫防线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近日,我市某一停工建设项目发生员工聚集性感染新冠肺炎事件,共有4名人员先后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为深刻吸取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我局根据案情实际形成了《深刻吸取教训,筑牢抗疫防线——我市某聚集性感染事件警示剖析》,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前建筑工地逐渐进入全面恢复施工阶段、我市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等实际情况,及时查漏补缺。要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强化底线思维,不竭优化完善思路举措,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彻完全底地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辖区(项目)内不发生聚集性疫情事件。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6日

附件:

深刻吸取教训,筑牢抗疫防线

——我市某项目聚集性感染案例警示剖析

    前段时间,我市在停工建设项目发生聚集性感染新冠肺炎事件,共有4名人员先后确诊为新冠肺炎。为强化“以案说法”,深刻吸取教训,警示建设行业广大企业在推动复工复产的同时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案例剖析如下。

    一、案例基本情况

发生聚集性感染事件的项目处于停工未复工状态。该项目原有留守人员303人(其中工人279人,管理人员24人)。疫情爆发后依照我局《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和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安〔2020〕2号)等文件要求,遣散170人,剩余133人留守。

确诊病例徐某为该项目管理人员,于1月25日-26日外出(自驾赴广州南站,乘动车前往广西桂林,停宿一晚后先动车、后自驾返回东莞), 1月31日自测体温37.6℃,未予以任何措置;至2月1日,徐某仍发热,2月2日由其妻子赴药店买退烧药(据药店询问记录,其称购买药物作为备用),自行服药后热退;2月4日-10日,徐某反复发热咳嗽,期间均服药措置,未赴医疗机构就诊,且未向本地防疫部分和所在企业反映其发烧症状,在其呈现发烧等症状后仍在住所和工地两地往来返;2月11日,徐某到属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转入隔离病房,11日、12日、13日、14日四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14日晚转至市第九人民医院进一步隔离治疗,17日凌晨第五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新冠状肺炎。2月4日-10日期间,徐某与该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密切接触,到目前为止,有3名管理人员确诊感染。

二、案件原因和教训

经相关部分查询拜访核实和综合分析,该聚集感染事件的根来源根基因在于:徐某在发生发热症状后,未主动向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和所在企业述说,通过其妻子隐瞒真实用途代购退烧药的方式措置,在自身存在病情风险的情况下,依旧到项目接触其他人员,最终致使聚集性感染发生。

根据我市公安机关通报,徐某31日之后在呈现疑似感染症状的情况下,未依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办法及时述说,致使病毒传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沾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涉嫌妨碍沾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立案查询拜访。

该案件同时流露出:徐某个人对隐瞒病情所带来的后果和风险法律意识稀薄、对疫情严峻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自我防控意识不强;该建筑公司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宣布道育不到位,疫情防控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具体包含:

(一)案例当事人隐瞒病情和行程不报。徐某法律意识稀薄,对隐瞒不报所带来的法律后果认识不深,缺乏防控知识,对疫情防控的相关法规政策掌握不清,在呈现疑似感染症状的情况下,隐瞒了病情和行程,未能到指定医院进行就医和进行医学观察,未能依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办法及时向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和所在企业述说,依旧带病接触其他人员,最终致使聚集性感染发生。徐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沾染病防治法》《关于打点妨害预防、控制突发沾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二)企业和个人防疫意识不强。项目施工单位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疫情防控麻痹大意、判断失误,对员工宣布道育和防护引导不到位,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我市防疫部分和住建部发布的防疫通告、工作指引、相关办法文件和宣传素材没有依照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对员工的提醒警示也不足。项目负责人防疫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稀薄,在疫情爆发、省里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后仍允许管理人员外出前往桂林采购体温检测仪,发生了极大的感染风险隐患。

(三)企业防控办法落实不到位。该项目没有依照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局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来落实,疫情防控制度体系不完善,相关防控办法未落实到位。直至2月13日才制定防控应急预案,且未按方案执行落实。对员工管理不严格,未对用工人员开展有效的健康监测,对重点岗位人员防控不力,门岗人员接触感染后仍继续为工人测温,对人员信息挂号不敷完整细致,未能有效引导和催促员工及时上报健康信息,存在明显的管理漏洞。对工地工人体温检测挂号记录不全, “一人一档”制度形同虚设。

(四)属地联防联控未落到实处。属地社区、相关部分虽然有将防疫制度、防控指引及要求发到企业、项目,出租业主有告知租客徐某佩戴口罩等防控知识,但对居住在社区出租屋里的企业人员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掌握不清,未能形成部分联动防控、群防群控,未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同时由于该项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属地住建部分、属地社区和防疫部分、网格员对该项目防控工作盯防不紧,检查催促不敷细致,上门一对一宣布道育引导不敷,致使对停工项目疫情的联防防控未能有效落到实处。

三、案件启示

企业和管理人员应深刻吸取上述案例教训,举一反三,反思存在漏洞和亏弱环节。依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原则,做好以下重点防疫工作:

(一)提高法律意识。企业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疫情防控要求、防控知识等,增强法律意识。如实上报行踪,呈现可疑症状的,及时如实向有关部分述说,并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

(二)加强防疫教育。向全体员工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办法以及健康排查、佩戴口罩、隔离观察等的重要性,让工人掌握基本的防疫知识。要特别向工人强调瞒报、谎报个人信息特别是健康信息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促使员工提高法律意识,要求各类人员及时、真实报送个人信息。

(三)严格落实防控办法。企业要按《企业复工复产一本通工作手册(建筑工地)》要求做好以下各项重点防控工作:

1.完善防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责任主体的防控责任;组建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组,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

2.实施全员防疫管理。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述说制度等。对员工实施全员防疫、全员监督,对存在可疑症状的人员做到“早发现、早述说、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3.做好人员健康档案。所有员工要建立健康档案,入场前通过“莞e申报”“移动网络运营商小程序查询”等多种方式摸排情况,实行“实名制”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并实时跟踪管理,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4.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对来自疫区、重点关注地区的人员严格执行省市有关隔离要求。加强防疫防控,把好“入口关”“进门关”,特别是项目管理人员、丈量体温、厨房工作等集中接触人员,确保各项防疫办法落实到位。

5.实行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减少人员外出及对外接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必须外出人员应加强动态信息挂号,确保外出行踪可追溯。

6.加强项目环卫管理。要对项目进行全面环卫清洁、消鸩杀菌,催促员工佩戴口罩;实行分餐制,引导工人分批分时就餐,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减少人员集中居住,有条件的项目尽量分散居住;对居住在工地生活区外的人员,做好居住管理。

7.强化防疫物资保障。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和消毒剂,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体温检测设备等。

(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落实部分监管职责,要求各园区、镇(街)住建部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指导。我局已成立12个专项督导组,对在建项目的防疫工作和平安生产,通过明察暗访形式,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指出项目存在的疫情防控和平安生产问题,催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各项防疫工作落实落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6日

为了严防该类事件再次发生,2月28日,住建局再发《东莞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复工工地严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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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如下

东莞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前段时间,我市某停工建设项目发生聚集性感染新冠肺炎事件,共有4名人员先后确诊为新冠肺炎,随着在建工地的陆续复工,工地发生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疫情的风险剧增,为深刻吸取事件教训,依照中央、省市关于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要“两手抓、两不误”“两难变两全”的要求和全省在建工地疫情防控电视德律风会议的工作摆设,全力防范建筑工地发生聚集性疫情,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受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全面排查在建工地复工复产防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受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到防疫应急响应结束。

三、检查放置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纠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即日起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严格对照《企业复工复产一本通工作手册(建筑工地)》要求,做细做实各项疫情防控办法,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制订,防疫工作架构是否健全,防疫责任人员特别是工地健康管理人是否按规定配备,相关职责是否明确。

二是项目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进行自查,无问题后方可进入工地。

三是项目人员管理是否到位,“一人一档”是否建立,入场员工的是否按要求实施逐一检查挂号。

四是项目现场是否按规定实施封闭管理和消毒通风,人员进出是否实行挂号管理,入场工人是否每日逐一检查体温并进行挂号。

五是防疫物资是否配备,防护口罩、消毒剂及体温检测设备是否满足使用需求,工人现场是否严格按规定佩戴口罩。

六是食堂和宿舍防疫卫生管理是否到位,食堂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是否实行分批分餐,宿舍通风消毒是否到位。

七是宣布道育是否到位,现场围挡、收支口、通道、宣传栏等是否悬挂防疫宣传海报、画册、指引,是否组织所有人员开展了防疫知识教育及法制教育,日常平安教育和交底是否包含防疫宣传内容。

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隐患整改落实台账,明确整改办法和责任人员,立即落实整改,争取所有新发现的隐患当天完成整改。

(二)属地镇街全面检查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从即日起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同时,在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常态化动态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催促项目落实整改,力争当天完成整改。每天下午5点前将当天检查情况报市安监站。

(联系德律风:22981323;邮箱:dgajzzhs@163.com)

(三)市住建局重点抽查、督查

市住建局由局领导带队,组成12个督查组,采纳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重点抽查、督查。督查要依照《东莞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疫办法专项检查表》(详见附件)逐项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各企业、各园区、镇(街)住建部分将各项防疫办法要求如实、如期、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两增进。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次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工作,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完全排查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切实将复工防疫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全面检查建设工程是否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办法,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建立隐患整改台帐,指派专人及时跟踪指导企业整改,加强督导落实,争取当日发现的隐患当天完成整改。

(三)市住建局将及时做好全市排查情况的汇总分析,找出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问题和亏弱环节,实施重点督导。对督查发现工程项目现场不严格执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存在疫情防控风险的,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实施扣分等相应措置;

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立即责令停工并整改;

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实施联合惩戒。

对镇街排查未发现重大隐患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将对相关镇街住建部分采纳通报公示等措置。

针对近日东莞市某停工建设项目发生聚集性感染新冠肺炎事件,2月28日,东莞市住建局连发四份相关文件。其中包含关于印发 《东莞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 《致广大建筑工友的一封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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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向广大建筑工友的一封信中,市住建局称,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的关键时期。市住建局提醒建筑工友在莞期间,务必做到如实申报个人防疫信息、时刻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配合用工单位做好防控工作等四点。

信中称,如果呈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马上停止工作等活动并立即向管理人员和属地防疫部分述说,按有关部分指引采纳隔离和治疗办法,切记千万别自行措置,千万别隐瞒病情。只有主动述说、及时治疗,才是对您最有效的保障。信中还强调:“您不消担忧各项费用,依照我市政策,集中医学观察期间的食宿全部由政府承担;新冠肺炎确诊、疑似及医学观察的患者,无论有无加入医保,都无需个人支付医疗费用。”

信中还郑重提醒称,任何人不得瞒报虚报个人健康信息和与湖北等重点疫区、确诊人员密切接触史,切勿持侥幸、麻痹心理,如您不及时如实述说健康异常信息,致使发生疫情传播扩散的,轻则拘留惩罚,重则判刑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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