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赢建设咨询·美好乡村别墅建造星球·精品乡墅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查看: 789|回复: 0

像对待企业家一样对待农民

[复制链接]

1497

主题

1498

帖子

5329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329
发表于 2021-10-26 09: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编者按
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的中国,有两种人最值得尊敬:一种人是为政府费心的人,他们把为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作为自己的义务;另一种人是关心农民和为农民呼吁的人,因为为弱势群体驰驱呼号的人其结果多是费力不讨好的人(朱启臻)。但一个民族和国家、社会不克不及没有以上两种人。他们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民族脊梁"。只是这样的人甚为罕见,所谓"惊奇喜异祸国者众,远大深见益民者希"(《莱根潭》)。所幸,在乡村建设领域,这样值得尊敬的人虽然不多但代有其人。本文作者就是其中一员,他身在其位、勇谋其政,建言献策、身体力行。"乡村振兴那些事"系列杂谈,期待带给你自然纯真的初心体验。


w1.jpg

像对待企业家一样对待农民
——“乡村振兴那些事”之十三
文/华玉振
今世中国,估计很少有人再会轻视企业家,即使最为极左的假马克思主义者无限放大资本的罪恶,还是要共享资本运用企业创作发明的功效,发挥资本、劳动、原材料、管理、技术、工具、市场等的共同作用,而单凭"劳动"是无法形成生产力的。
可是,鄙夷农民、鄙夷农业、鄙夷农村却是普遍现象,甚至成为"知识精英"界特别是极左知识分子的共识。他们认为,农民无知识、农业无贡献、农村无前途,鼓吹小农经济落后、工业化城市化是唯一前途等。近期更有王福重侮辱农民的恶劣言论、住建部专家(方明)宣扬什么乡村基础建设浪费等极为荒谬绝伦的观点,这些都直接挑战乡村振兴战略,违背中央城乡一体化、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精神,枉顾现今世界能源、土地、矿产、环境等因工业化城市化造成的承载力超负荷等危机的事实,似乎企图引领人类走入不归路(否则,就是愚昧无知了)。

w2.jpg

把农民与企业家同等对待,是基于人类社会生产发展的历史获得的启示。
——农民是最早的企业家且位居“四民”之先。以近代中国以前的历史为例,士、农、工、商四民中,除"士"半耕半读之外可通往仕途,"农"的地位一直高于"工"、"商",不是因为农民挣钱多,而是因为农民职业对于生存的基础性作用,"工"再发达只能是奇技淫巧,"商“再发达只能是农本之末。——农民精神是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的滥觞。在人类历史中,当农业发生、农民职业形成,农民把土地作为工场、研究室,孜孜不倦、竭尽心思,围绕气候、土壤、种子、虫害、种植、收获、贮存、加工、食用开展实践与思考,乃至应用于军事、政治、文化,不但增进了人类的繁衍生息,而且从此衍生了天文学、农学、植物学、动物学、建筑学、机械学、水利学乃至易学、儒学、墨学、战学等诸子百工之学,农民实为工匠、企业家、科学家的开山祖师。——"农民的终结"绝对不是人类的进步。回顾历史,一般的工业化国家往往走过共同的路径,即以农村支持城市,以农业支持工业,以大量农民的被动消失推开工业化和城市化。也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布景下,农民的终结一度成为一个看似即将实现的社会景象。但历史却对这种看似必定的推论给予否定的回答,在那些成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国家,农民并没有最终消失,并在一按时期之后开始增加;农业的困境始终无法消解,生产粮食和肉食品似乎比制造火箭和卫星更为困难。当"农民的终结"会发生无法想象的后果成为共识,"谁当农民"就成为问题。像对待企业家一样对待农民,将从历史的模糊镜象中回到清晰的现实场景中。

w3.jpg

——要还权赋能给中国农民。耕地、宅基地、住房,是农民生产、生活、生存必须享有的权利,就象企业的工地、厂房、住宅一样,应该拥有完整、永久的产权,任何对产权的剥夺与侵害,实质是对农业、工商业的破坏,是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是与人类根本利益相对立的,是必须转变的生产关系。与企业家相比,中国农民拥有的产权显然是不完整的。——要让农民和市民享有城乡之间迁徙居住的自由。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曾确定中国公民享有迁徙居住自由的权利,但尔后因户籍制度需要而取消了。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逐步同化与城乡融合,恢复这一宪法权利成为大势所趋。目前,制约这一权利实现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在城市管理方面,是高房价及对农民市民化各种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的歧视;在农村管理方面,是市民"告老还乡"、"市民下乡"继承、购买、修建宅基地及房屋的限制。最近农业农村部对第二个问题作出的回答,朝着正确方向迈出了一步。

w4.jpg

——要推动传统农民的转型发展。无论工业化城市化如何发展,农民都不克不及终结,农业都不克不及终结,农村都不克不及终结。但这其实不料味着守旧与落后——推动传统农民转型,在中国具有人口、资源、文化等各方面需要与可能。其一,要提高传统农民职业教育水平,其二,要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其三,要提高农业科技立异水平,其四,要提高农民融入城市化水平,其五,要提高年轻农民扎根农业农村的水平,其六,要提高市民、资本投资农民、农业和农村的水平,等等。

w5.jpg

作者简介:华玉振,农业问题研究专家、中国投资协会规划专家、“1000个共享田园计划”政策顾问;徐州市委办公室副调研员,徐州市乡村建设发展研究会创会发起人;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工程学院客座教授,中华诗词学会会员、徐州市诗词协会副会长。

w6.jpg

《1000个共享田园计划》

共享田园以“共建、共享、共生、共赢”为理念

为了构建一个有品质的田园生活和乡村财产体系

提倡市民与村民互助、商业与情怀兼顾

效益与公益并举、线上与线下联动

共建乡村旅居与微农场空间

共建者可以一起耕作、交流、学习、运动、创作、游乐

可以在全国同系列共享田园里免费旅居生活

. . . . . .

只需四步,过上你想要的田园生活

第一步,备案

扫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备案

第二步,认领

根据你的备案信息给你推荐共享田园项目,

我们无偿帮忙你与村民或合作社签订租赁协议,完成小院认领

第三步,改造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预算和喜好,自主改造装修你认领的小院,也可以委托我们帮忙你完成设计改造工作

第四步,入住/共享

入住改造后的小院,过上你想要的田园生活;

你也可以自主选择加入到我们的“1000个共享田园计划”,那么你就可以享有经营分红权益以及在全国同系列共享田园免费旅居的权益

扫码详细了解《1000个共享田园计划》

并完成信息备案

w7.jpg

w8.jpg
温馨提示:
1、在论坛里发表的文章,仅代表发帖人即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论坛的所有内容都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核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论坛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5、如果本站文章内容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送信息至996741585@qq.com,我们会及时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成都汇赢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蜀ICP备19016737号

GMT+8, 2024-9-8 10:19 , Processed in 0.094994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